在凉椅坐下后,她小心翼翼问起张叔的事。
李枚叹了一口气,小声讲了起来。
张叔叫张汉军。
五十多岁。
年轻时,家里失火,他为了救儿子,被烧成了这样。
手脚就是在大火中被重物砸断致残。
所幸被抢救过来,留了一条命。
老婆没过多久就跑了。
剩下张叔一个人带年幼的儿子。
实在照顾不好,只好把儿子寄养在他妹家。
说到这,李枚有些难以开口。
“怎么了?”苏清然心里堵住了一样,还是问道。
“你大概能想到,这样的家庭环境,很不利于儿女成长,他儿子便没有走上正路,二十多岁时,成天和小混混玩在一块。”
“后来有次在酒吧里与人打架,被人用啤酒瓶捅死了。”
苏清然身心一颤,生起窒息般的感觉。
可不是吗,张叔舍命救出儿子,结果,老婆跑路,儿子二十多岁时惨死。
这不是苦命人是什么?
李枚接着说道:
“后来沿江风光带修好以后,张叔就靠这为生,原来位置并不在这里,在前面拐弯处的风口上,那里江风大一些,更凉爽,视线也更开阔,比这地方感觉更好,不知道怎么挪到这里来了?”
“你以前常来吗?”苏清然问道。
“偶尔和朋友过来坐一坐。行了,别说这些了,尝尝唆螺怎么样?”
“……我一下子没有胃口了。”
李枚复杂笑道:“人各有命,虽然命运对张叔不公,但他仍能自立为生,并不需要别人可怜,更应该敬佩。”
“……”
苏清然怔怔看着李枚,说不出话来。
那个在她认知里无耻混蛋的家伙,为什么能说出这么深邃的话,这总不是在装吧?
比如他先前翻过栏杆一跳,比如现在所说的话,都这么有血有肉……这要是个混蛋,那真的就是让人又爱又恨的混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