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俩大眼瞪小眼,抱着女儿的林芊芊和刚收完被子的沈耀飞,像两尊雕塑,杵在客厅中央。
一个深刻而严肃的问题,摆在了他们面前。
滢滢出生之前,他们几乎从不在家吃饭,过的都是刀尖舔血、醉生梦死的日子。
滢滢出生之后,家里就请了杨婶子,一日三餐,连带着家务,都安排得妥妥当帖。
他们回家,也只是混上一顿现成的饭吃。
以至于直到今天,杨婶子走后,他们才猛然发现一个真相——
他们两个,一个都不会做饭!
林芊芊烦躁地闭了闭眼,深吸一口气。
“行吧!”
“中午出去吃!”
小区外的一家小饭馆里,环境算不上多好,但还算干净。
夫妻俩对吃的和吃饭的地方,向来不怎么讲究。
点菜的时候,沈耀飞却一反常态,对着菜单研究了半天,特意给沈滢滢点了一碗鸡蛋羹。
林芊芊就这么看着他,看着他从自己带来的小包里,拿出了沈滢滢专属的小碗和小勺子。
看着他招手叫来老板,要了一壶滚烫的开水,仔仔细细地把碗和勺子都冲洗了一遍。
看着他给女儿盛了小半碗米饭。
等到那碗黄澄澄、热气腾腾的鸡蛋羹送上来后,又用勺子舀了一些,细细地拌在饭里,还用嘴唇碰了碰勺子边缘,试了试温度。
然后,他才把沈滢滢抱到自己的大腿上,一小口、一小口地喂着。
时不时地,还抽出纸巾,极其温柔地擦去女儿嘴角的饭粒。
整个过程,耐心,细致,有条不紊。
林芊芊看得浑身汗毛倒竖,鸡皮疙瘩起了一阵又一阵。
妈的。
这个男人上一次露出这么细致入微、这么专注的神情……
还是在堂口的刑房里。
他当时为了逼问一个叛徒把资料藏在了哪里,就是用这种眼神,捏着一把锋利的匕首,一根、一根地,慢慢削掉了对方的手指……
一样的眼神,一样的姿态。
只是,当年他手里握着的是能瞬间取人性命的凶器。
而现在,他手里捧着的,是女儿温热的小碗。
沈耀飞察觉到了她的视线,抬起头看了她一眼。
“这家店没宝宝椅。”
他淡淡地解释道,声音里没什么情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