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拿出了那个棕色的信封,夹出了里面的照片。
照片是数码相机冲印出来的,那时候手机拍照还不发达。相机是王骏韬的,他喜欢鼓捣这些小东西。照片上是三张熟悉的脸——站左边,眼睛细长的是李与晟,站中间,脸短头发也短的是王骏韬,还有站右边的他自己。
背景是佛寺。三个人站在前院里,周围烟雾缭绕,背后是重檐翘角的大殿,匾额上的题字金光闪闪,更远处可以看见苍绿的山和两角蓝天。
那时候周钦还没做卧底。干他们这行的,难道不是该拜关公就行了吗?虽然周钦如此这般提出疑问,但王骏韬祖上信佛,还是非要带他们俩一起去拜佛。很灵验的,信我吧。小王嘿嘿一笑,却难得态度强硬。
说实话,周钦自己不信任何神。他甚至怀疑像他们这种人拜了,会不会遭报应?但拜也就是拜了,他和李与晟都只是学着王骏韬的样子,装模做样地上香、叩拜、双手合十。
李与晟倒是喜欢上了佛寺。周钦怀疑是因为佛寺里陈设金光闪闪,而这个单纯的男人只是喜欢一切金色的或者闪闪发光的东西,就像他品味不敢恭维的金手镯,金戒指,金链子,什么时候牙被打掉了,估计也得补颗金牙。
李与晟一会儿盯着金箔壁画看,一会儿盯着法器上镶的红宝石看,周钦忍不住损他,你是乌鸦变的?看到发亮的东西就走不动路,要抠下来带回去筑巢是不是。李与晟绝不放过任何反唇相讥的机会,他说你才乌鸦变的,天天穿黑,土得掉渣。说完又莫名其妙补了一句,要是真能抠下来……这个红的送你,镶你胸前当警报器,你要被条子追了,摁一下我就知道了。李与晟总是这样,感觉不太聪明,好话说得像歹话,歹话说得又像好话,两种话混在一起说,让人听不明白。
照片里他们三个都在笑。
那时候周钦还有点打扮的心思,穿了件黑色的皮夹克、双手装酷地插袋,头发留得长,打了耳洞、扎了银色的耳钉,脑袋往中间偏一点,嘴巴只是微微咧开,那张浓眉大眼、轮廓分明的脸也显出年少轻狂来。
李与晟什么都爱弄得夸张,也就是听了小王说要尊重佛寺的忠告,才把花外套换成了钉珠装饰的牛仔外套,脖子上的金链子粗得要命;他一只手勾着中间小王的肩膀,一只手高高抬起比耶,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线,露出一口白牙。
中间的王骏韬个子最矮,穿一件洗得发旧的棕色西装外套,比起黑社会更像继承了爸爸旧衣服的穷大学生;他两手搭在旁边两个人背上,脸上笑得最标准,标准得能上照相馆的招牌,怎么看也还是不像混道上的。
在佛像前祈愿的时候,他默念的是什么?周钦已经想不起来了。多半是暴富发财,身体健康,家人平安,义气长存之类的内容。他估计王骏韬也差不多。李与晟呢?他和家人早断了关系,说万一他死了,得周钦和王骏韬给他扫墓;或者骨灰撒海也行,每年去扫墓毕竟很麻烦的,他也不在乎这个,就,潇洒人生嘛。
周钦翻到照片的背面。
一行小学生一样一笔一划写下去的字:“下辈子还要做兄弟”。
神经病,这谁知道能不能实现?
就像谁知道,地狱是不是真的存在。
但周钦突然有点想再去那个佛寺看看了。如果再次祈愿的话,他要祈愿妈妈身体健康,阿楚找个好工作,有段好姻缘,当然最好还能暴富发财。
还有……如果下辈子这孽缘还没完,他们三个最好也是变成什么路边的小猫小狗,偎在一起就能取暖,还能朝闯入领地的家伙嗷嗷乱叫,那就是他们创造的帮派了。
如果转生为人,那就不要再相遇了。
他一手捏着照片,另一手从衣兜里掏出打火机,擦亮火苗。
风中飘摇的火苗逐渐凑近照片的一角,橙黄的火光映在照片上,映亮了三张年轻的脸。
……他最终还是把火苗灭掉了。
风里传来呼唤他的声音。
“哥哥!果然在这里……怎么这么早就出门?也叫上我嘛。”
周楚好像是慢跑过来的,略微气喘,额角挂着汗,在早晨的空气里闪着微光。
“不叫。小孩放暑假,就该乖乖睡懒觉。”
周钦轻笑一声,把照片悄悄塞回夹克衫的口袋,和弟弟一起往回家的方向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