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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章 重逢路上是欢歌?(第1页)

天渐渐热了,蝉也吱哇吱哇乱叫,太阳火辣起来。

高菊花到新阳已经三个月了,四婶的肚子越来越大,锅一样的扣在前面。她看着胆战心惊,越发小心照顾,四叔忙的很,晚上睡觉都是她在四婶旁边打地铺,四婶一翻身她就会醒。

好在苦尽甘来。

四婶生了个男孩,虽然皱皱巴巴的,丑丑的,黑黑的,但是四叔笑得见牙不见眼的,眉间的竖纹都淡了。

他还特意给爹写了封信报喜,也写了菊花的精心照顾。

趁着高兴,菊花也把她给妹妹们写的信一起寄了回去,这是她写的第一封信,之前一直不敢写,也没有时间写,信里写了她在这里的见闻,也写了对两个妹妹的思念。信纸末尾,她画了一列小小的火车,车窗里探出三个脑袋。她想写:姐先探路,你们也一起。

但是沉吟许久,不知为何,她没有写。

或许,她知道当时的一切不过是谎言罢了,她做不了家里的主。

很快,她把这些甩到了脑后,她的重心,是照顾四婶和新生命。如今,她更是这个家里最得力的人:天刚蒙蒙亮,她就挎着篮子去菜市场,熟练地比价、挑拣,把最新鲜的一口,最有营养的一口带回去。从家属院到市场的一条路,她走了无数遍,轻车熟路,连路边的梧桐都熟悉她了。

回家后无非就是煮饭,打扫卫生,带孩子,虽然鸡毛蒜皮,但她乐在其中。小堂弟流着口水,张开无齿的嘴巴,笑声像刚下蛋的母鸡,轰隆轰隆的,落在她心里。

下午往往她可以自由活动两个小时,她在这新奇的,繁华的都市里行走,观察,看到了很多不一样。她很欣喜,这井井有条的生活,干净整洁的生活让她觉得,她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,生活本该如此。

四婶看她尽心尽力,也给她做了新衣服,她还跟邻居学会了梳城里姑娘时兴的辫子。

起初她总低着头,但渐渐昂起来头了。窗外的梧桐绿了又黄,黄了又落,又爆出新芽,越长越茂盛了。她来新阳县已经两年,她也和这树一样,脱胎换骨了。

她喜欢照镜子,镜子里的姑娘梳着油亮的辫子,穿着时兴的裙子,完全褪去了那些乡土的痕迹,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城里姑娘了,她也很快学会了当地方言,能天衣无缝在一众本地人当中交谈了。

两年,她还认识了一个本地青年。

说来也巧,那个在火车上扶过她的青年,竟就住在家属院隔壁的供电局宿舍。他叫丁建军,主业是抄电表,帆布包里总装着个小本子和铅笔,走哪儿都背着。

第一次在菜市场撞见时,他正踮着脚够电线杆上的电表箱,蓝布工装的后背洇着片汗湿的印子,看见她,手里的铅笔“啪嗒”掉在地上。“是你?”他捡笔时抬头,脸涨得通红,“那天火车上……”

“我记得你。”菊花也红了脸,攥着菜篮的手紧了紧。

自那以后,建军总找着理由在菜市场偶遇她,陪她走到家属院的外面,找着由头送她。也有时给她捎点东西,“回了家一趟,家里给我攒了很多鸡蛋,我一个人吃不完,顺便给你侄子吃点儿吧”,有时举着个手电筒,“单位发的,用不上,给孩子照个亮”。

四婶知道了,四处打听,直乐:“这小伙子,心眼实。”菊花听着,总是不接话,但脸上的红晕是骗不了人的。

后来,丁建军登堂入室了,有时就会给四叔戴点酒,蹭一顿饭。他会坐在厨房门口的小马扎上,帮她摘菜,阳光落在他发梢,菊花看见他黑黑的手,听见自己心跳盖过了锅里的咕嘟声,倒比说什么都热闹。

秋末时,菊花攒了几个月的钱,去烫了头发,建军在市场看见她的时候,嘴巴张大,手里的包“啪”地掉在地上。“真好看。”他挠着头笑,露出两排白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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