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原的风,带着一股混合着青草和牛羊粪便的独特气味。
刮在脸上,像刀子一样。
秦宓一行几十号人,骑着快马。
在苍茫的草原上疾驰。
队伍的最前方,是一个干瘦的,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人。
他畏畏缩缩地骑在一匹瘦马上,时不时回头看一眼身后那群凶神恶煞的土匪,脖子都凉飕飕的。
他叫赵老四,是个常年在边境和匈奴人做生意的行商。
说白了,就是个二道贩子。
对这片草原的熟悉,刻进了骨子里。
哪条路能走,哪里有水源。
哪个部落好惹,哪个部落是硬骨头,他门儿清。
也正因为如此,他才被高光头从被窝里直接“请”了出来,当这次行动的向导。
“公子,这老小子滑头的很,刚才还跟我们扯东扯西,想多要点好处。”
高光头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凑到秦宓身边说道。
秦宓目视前方,连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“现在呢?”
“嘿嘿!”
高光头露出一口黄牙。
“现在老实了!陈二当家直接把刀架他脖子上了,他差点尿了裤子!”
陈平骑在秦宓另一侧。
他看了一眼赵老四的背影,对秦宓说。
“公子,此人虽然胆小怕事,但对草原确实熟悉。据他说,前方三十里外,有一个匈奴人的小部落,大约百来户,青壮不过百人。平日里靠放牧为生,防备松懈,是最好的下手目标。”
秦宓勒了勒缰绳,让马速稍稍放缓。
他的目光扫过一望无际的草原,脑子里飞速运转。
百来户,百来个青壮?
这个规模,正好。
不大不小,既能保证抢到足够的物资。
又不至于让黑风寨这群乌合之众啃不动。
原著里,黑风寨就是因为没头没脑地撞上了一个匈奴千人部落,才被杀得丢盔弃甲,几乎全灭。
自己既然来了,自然不能重蹈覆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