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小天瞅着眼前的仨美人,心里跟泡在温水里似的,软得没了个样儿,
苏婉晴精明能干,是他得力助手,将药材行打理得井井有条,让他无需为钱财之事忧心;
韩香香温柔善良,把他的生活照料得细致周全,他的衣裳、饭菜以及随身药包,皆由她亲手操办;沈凤仙飒爽英姿,能与他一同并肩打猎、共闯险地,遇危险时,总是率先冲上前护住他。
她们陪他走过最贫瘠的日子,也陪他享受最富贵的时光,早已是他生命中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张小天起身抬手,将三个女人全都搂进怀里,苏婉晴靠在他左边,身上散发着淡淡的账本墨香;韩香香靠在他右边,带着药材的清苦味道;
沈凤仙从前面抱住他,身上有阳光和猎物的气息,这三种味道混合在一起,成了他最熟悉、最踏实的味道。
“什么娶不娶的!”张小天的声音洪亮,盖过了篝火的噼啪声和乡亲们的笑声,“在我心里,你们三个都是我的妻以后这桃花村,是咱们的家;”
”这万贯家财,是咱们的钱;这天下的猎物,是咱们的!咱们一起打猎、一起赚钱、一起生一堆胖娃娃,把桃花村建成真正的世外桃源,好不好?”
仨姑娘靠在他怀里,个个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,苏婉晴那眼睛亮得跟星星似的,韩香香嘴角弯成小月牙,沈凤仙笑得露出小虎牙,篝火的光洒在她们脸上,美得跟画里的人儿似的。
夜都挺深,庆功宴慢慢就散了伙,乡亲们一个接着一个都回了家,广场上就只剩那么几堆还在烧的篝火,时不时有火星子往上蹿,接下来落到雪地上,一下子就没影儿。
张小天携三位女子回到他那座由皇上派工匠修建的庄园,此庄园依山傍水,有前院、中院、后院还有一小池塘,冬日结冰时如一面镜子,
院子里梅花正盛,香气弥漫整个庄园,门楣上挂着两块金匾,一块书“桃花源”,另一为“狩猎王”,在月光下熠熠生辉。
刚进卧室,苏婉晴就从身后抱住张小天,双手环着他的腰,脸贴在他的背上,声音带着一丝诱惑:
“夫君良宵苦短。我给你准备了西域的熏香,是穆罕默德送的,能安神助眠。今晚让我好好伺候你好不好?我还学了新的账房法子,能把咱们的家业算得更清楚。”
韩香香也走过来,手里拿着一本《神农经》,书页里夹着几片晒干的冰晶草,她把书递到张小天面前,声音带着几分羞涩:
“小天哥我在《神农经》里看到一种双修之法,能强身健体,还能提升医术。我我想跟你试试。我还熬了冰糖雪梨羹,放在外间的锅里,等会儿咱们一起喝。”
沈凤仙则从窗外翻了进来,手里还提着一壶西域葡萄酒,酒壶是银制的,上面刻着花纹。她把酒壶往桌上一放,笑着说:“你们俩别光顾着自己,独乐乐不如众乐乐!我今天猎到的狐狸,皮毛我已经让人处理好了,明天就能给香香做围脖。咱们先喝酒,再再一起聊聊天,说说以后打猎的事!”
她话没说完,就被张小天拉进怀里。张小天看着怀里的三个美人,朗声大笑,笑声里满是豪情与得意:“好!今天咱们就好好热闹热闹!我这狩猎王的雄风也该让你们见识见识!谁都别想跑!”
红烛亮堂堂地燃烧着,烛火欢快地蹦跶,仿佛在跳舞;帐幔悠悠地晃动着,将里头的笑声与低语尽数兜住,窗外月光倾洒而下,照在地上好似铺了一层银霜;
院里梅花的香气钻了进来,与熏香和酒的味道掺和在一起,成为了世间最动听、最勾人的气息。
打这儿起,“狩猎王”张小天这名号,就成了尽人皆知的传奇,
人们都说,桃花村有个神医,能治百病,一根银针就能救活垂死的人;能猎百兽,一把猎刀就能砍死野猪王,还能驯狼王,让狼群为他守山;
更厉害的是,他娶了三个美若天仙的妻子,一个会做生意,一个会看病,一个会打猎,把桃花村打理得比皇宫还热闹。
每日清晨,太阳刚露头,众人便见张小天领着几位女子进山打猎,沈凤仙“嗖”地一箭射中一只山鸡,箭还未落地,便叫嚷:
“香香快些去捡回来,晚上炖鸡汤喝,”韩香香跟在后边,一边采摘草药,还不时抬头与张小天聊天:“小天哥这儿有一株野人参,咱们挖回去泡酒,”
苏婉晴拿着账本跟在最后,计算当天的订单,冷不丁冒出一句:“小天西域商队明天就到,得备齐驻颜膏,。
张小天走在中间那位置,手里攥着猎刀,脸上透着满足的笑,阳光哗就洒在他身上,也照到他旁边那仨美人儿身上,把她们的影子拉得老长,投在铺满落叶的山路上,就跟一幅永远都不会褪色的画似的。
曾经的赤脚大夫,最终成了一代狩猎大王,金钱、美色、权势他一样都不缺;亲情、爱情、友情他一样都很圆满。
这日子羡煞了天下人,也成了流传千古的佳话。(本书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