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是镇,其实更像个大号的营地。
土坯墙歪歪扭扭。
街道上满是穿着各式各样破烂衣裳的人。
有被流放的犯官家眷。
也有趁乱讨生活的地痞流氓。
但更多的,是那些眼神像狼一样。
四处逡巡的流牧民族。
秦宓这一路走来,堪称有惊无险。
他这副尊容,实在太有迷惑性了。
面黄肌瘦,眼窝深陷。
身上的衣服破得像布条,风一吹就晃三晃。
路上遇到的两拨想干“无本买卖”的流民。
只是上下打量了他几眼。
就嫌恶地啐了口唾沫,绕道走了。
抢他?
他身上比脸都干净。
抓去卖?
这副鬼样子,估计还没走出十里地就得咽气。
还得倒贴草席钱。
杀了他?
几个膀大腰圆的牧民汉子,甚至都懒得拔刀。
他们觉得,用自己饮过马血、斩过敌酋的弯刀。
去碰这么个瘦骨嶙峋的晦气玩意儿。
简直是侮辱了刀,也侮辱了他们信奉的长生天。
秦宓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。
他心里非但没有半分屈辱,反而有点想笑。
原来如此。
他总算搞明白了。
原著里,那伙凶残的山匪为什么不杀掉手无缚鸡之力的“秦宓”,反而让他当军师。
不是因为可怜他,也不是因为敬重他读书人的身份。
纯粹是觉得……这货太他娘的晦气了!